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藍鵲咖啡豆/0.5磅裝7,000包、藍鵲咖啡豆/1磅裝2,500包、山林巷一號/0.5磅裝2,500包、藍鵲濾掛咖啡/10包裝2,000盒、藍鵲濾掛咖啡/5包裝2,000盒、山林巷特調濾掛咖啡/10包裝1,000盒、山林巷特調濾掛咖啡/5包裝600盒,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擴充之1年,擴充金額為3,955,000元,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廠商應具備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生豆採購、烘炒、包裝等專業技能及服務經驗。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食品工廠設立登記證。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