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資材室 採購組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1年,上限金額新臺幣8,0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資材室 採購組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住院大樓B1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03台南市勝利路138號或親自送達本院門診大樓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自通知指定之日起1年。牙體技術(生)師在醫師要求時必須能於事先安排的情況下,到場協助牙醫師。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本院規格表。
2.齒模承製廠商履約能力:投標廠商須持有並繳驗與招標標的有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提供使用設備之簡介及相關文件(牙體技術所欲設置之地點及設備簡介,並搭配相關照片及圖片說明)
3.試做品項(114年9月10日17時以前送達指定地點)
(1)高透光氧化鋯義齒(不燒瓷) 牙位:11
(2)氧化鋯3單位bridge 牙位:5x7
(3)一組上下CD排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