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77491961#7749557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內完成交貨(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SAP原廠 Partner Edge Channel Partner證明。
(四)原廠資料庫SAP/Sybase Adaptive Server Enterprise (ASE) Administrator 12.x 及SAP/Sybase Adaptive Server Enterprise (ASE) Administrator 15.x 相關認證之在職顧問二位以上(含)。
(五)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類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本案採限制性招標,以公告程序徵求受邀廠商,作為邀請比、議價之用,並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二)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含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2.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天內提出工作計畫(或建議書),說明履約範圍、目標、工作項目、相關人員工作分派及預定時程,另應包括事項詳需求說明二。
3.履約期限內須提供至少16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含DBA基本維運技能、平時維運步驟、效能監控與調校、資料庫監控工具等之使用及系統開發人員撰寫trigger、stored procedure、transaction等開發技術。
(三)本案如有需求規格問題,請洽本校資訊中心朱小姐,電話:02-77495571。
(四)廠商投標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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