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10/1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25.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佳穎 |
| 聯絡電話 | (02)27075215#313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527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51,903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505,973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5,505,973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8/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9/04 14: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0,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師大附中-校務基金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00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需提供承攬手冊及會員證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需提供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E801060室內裝修業(需提供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且非經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廠商投標聲明書。 (五)廠商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授權書(得於開標現場隨身攜帶)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開標現場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本機關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 (二)廠商負責人如未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案件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為 |
| 2 | 人,出席人員應配合機關要求簽到,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與開標。 (四)投標廠商不得於開標及後續採購作業現場錄音錄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