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契約期間無契約第十六條第(一)項第14款情事及經本校行政會議討論認定服務良好,得續約1年;另於本校未完成新訂契約前,得以月付金額委請乙方服務,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惟該等事項仍須依相關採購規範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資料。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901011保全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上一期之營業稅完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附加說明
本次變更係改以每日總工時54小時計算;依共同供應契約「北區:第一級定期性警衛勤務(240小時/月(8小時/日),38,890元)」換算,每月預算金額計262,507.5元(38,890*(54/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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