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之合法登記廠商等。
(二)應檢附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投標聲明書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依工會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與本案基本資格相符之所屬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6.其餘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工地負責人需領有「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請於上班時間來電預約,改善工程各館舍連絡窗口,電話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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