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登記或設立證明):
依法登記設立之綜合營造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b.當年度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或土木包工業(依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於原登記直轄市、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例如:臺北市、基隆市、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
b.當年度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施工地點為國立中央大學。(桃園市中壢區)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一式1份。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
(六) 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七) 投標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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