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服務大樓2樓(營繕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4,8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中正堂一樓(文書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核准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門窗安裝工程業,請準備資格文件,內容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工程手冊(營造業檢附)。
6.技師證書(營造廠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校檢附)。
8.廠商資格審查表(本校檢附)。
9.切結書(本校檢附)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本校檢附)等證件齊全,經本校審查合格者。
餘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廠商領取招標文件後應詳細核對是否齊全,若有任何缺失,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憑招標文件圖說費收據及原領招標文件,至本校原領招標文件處所更換,逾期不予受理。標函售出後不論廠商是否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圖說費概不退還。若依採購程序未能決標(含流標、廢標等),已投標之廠商得持圖說費收據或原招標文件免費向本校換取新招標文件;若因故停止採購作業,已購買招標文件之廠商可於重行辦理招標時,持該標案圖說費收據或原招標文件向本校換取新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