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8/2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交通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5712121#31419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
| 傳真號碼 | (03)573160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38,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校為提供師生良好圖書閱覽空間並精進語言學習設施,擬於圖書資訊大樓設置密集書庫並調整語言教學自習中心之空間並重新改造現有期刊閱覽區,希冀創造有別於現有裝修之嶄新空間。且本校為推動創新教學,擬改造工程一館現有教室成為全校性跨學院之大型共同實驗共授教室,以提升創意、創新及創造之教學環境,讓學生能有機會學習其他專業領域之實作微學分課程,並運用各種專業實作課,深化學生專業領域研究與實作能力。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07 10: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交通大學服務大樓二樓營繕組開標室(資格標)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9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交通大學中正堂一樓總務處文書組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限期106年12月15日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設立之營造業(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且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或依法登記設立之室內裝修業且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且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或依法登記設立之室內裝修業且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 2.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或依法登記設立之室內裝修業且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得單獨投標。 3.共同投標廠商應以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 (二)應付具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個別檢附文件) 3.信用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檢附文件)。 5.押標金繳納證明(採共同投標者,由指定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6.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者需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詳參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交通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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