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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實驗室之變電站補照及消防改善

國立清華大學 公告日:108/07/10 截止日:108/07/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7/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振翔
聯絡電話 (03)5162283
機關代碼 3.9.22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聯絡人 吳振翔
聯絡電話 (03)5162283
傳真號碼 (03)57147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需搭配有合格建築師資格人員或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投標前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7.服務建議書(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此案包含建築執照申請、補領使用執照申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送審與消防工程等完成、新竹市府消防勘驗合格等一切與取得使照相關事項,須於決標次日230日曆天完工,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採購金額內,不得再向機關索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22
聯絡人
吳振翔
聯絡電話
(03)5162283
機關代碼
3.9.22
單位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聯絡人
吳振翔
聯絡電話
(03)5162283
傳真號碼
(03)571470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需搭配有合格建築師資格人員或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投標前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7.服務建議書(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此案包含建築執照申請、補領使用執照申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送審與消防工程等完成、新竹市府消防勘驗合格等一切與取得使照相關事項,須於決標次日230日曆天完工,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採購金額內,不得再向機關索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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