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台幣18萬元,內容為校內相關工程,工程期間為工程施工期間至竣工之日起一年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開工,開工日起40個日曆天竣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標: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網址為 http://www.geps.hov.tw)
2.依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得以電子化方式販售招標文件為之,其電子資料視同正式文件,得不另備書面文件販售。
(二)領取圖說文件費用:
以電子領標方式領標:依「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規定辦理。
投標文件須於 105年08月31 (星期 三)下午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不允許電子投標):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郵遞失誤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105 年09 月 01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標,地點:行政大樓營繕組會議室)。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