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1年,擴充金額新台幣10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第一綜合大樓2樓第一議價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第一綜合大樓2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01日~106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廠操作許可證,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或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設立之清除處理機構〈需有核准營運文件資料〉,營業項目列有可清除處理廢棄物代碼之項目;檢附許可證、執照、有效日期等證明文件及清除業者許可證、執照、有效日期等證明文件;若非自營清除者,應採共同投標方式,2家廠商共同投標者請備妥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及清除業者(機構)委託同意書,公證或認證應符合公證法由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辦理之;其他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四十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如有疑問請來電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中心劉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6227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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