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4樓營繕組)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後 5 日曆天內廠商自行函報開工,並應於 112 年 8 月 11 日以前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案因學生住宿問題無安置計畫,本工程應於 112 年 8 月 11 日以前竣工,廠商不得要求額外工期並請投標廠商自行評估履行現場施作能力及品質。
2.廠商於投標前請至現場勘查,因油漆以室內”地坪”為計算考量(即應包含該空間之天花板、梁、柱、四周牆面),以避免認知上的落差,進而延誤本案想改善學生住宿環境之美意,請投標廠商除事先評估履行現場施作能力及品質外,請務必先了解油漆施作範圍、面積。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資格: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領得登記證、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等應附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押標金(新台幣100萬元整)。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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