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清華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炫業 |
| 聯絡電話 | (03)5715131#31334 |
| 機關地址 | 300 新竹市 東區 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
| 傳真號碼 | (03) 57147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846,182元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本案標餘款+49,247元整。 ■ (二)後續擴充之期間及內容: ■1.本案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年,自(☐決標日;■原案履約期間啟動日或開工日) 次日起算,後續擴充案件應於前開期限內履約完畢。 ☐2.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案件應於前開期限內簽奉核准。 ■3.後續擴充標的:與本案清華大學化工館大樓外牆整修工程(正面)相關設施之新建、增建、修建或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1/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1/23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01/23 11: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國立清華大學403專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行政大樓四樓營繕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包含會議時或郵件告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廠商信用之證明 |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資格項目 | 附加說明 |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其工程規模範圍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建築物高度二十一公尺以下。 二、依據「土木包工業承攬新竹市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規模範圍」第一條規定建築物高度為樓層在五(含)層樓以下,總高度十八公尺以下。 三、承上,本案外牆施工建築物總高度為29.4公尺,故配合修正投標須知第64條內容,投標廠商資格修正為■營造業 ■乙等■甲等 綜合營造業,第二次招標上傳修正版投標須知,供廠商參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清華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
| 截標時間 | 115/01/2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立清華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