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一年之權利,數量、總預算金額同本標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行政大樓5樓營繕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總務處環境保護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者。
二、具有環保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乙級,其證照每月進場量不得少於二五○公噸)並具勞安技士丙級(含)以上執照。臺北市以外廠商須另檢附與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立之廢棄物進場協議書。
三、擁有十‧五公噸〈含〉以下之密閉壓縮式垃圾車二輛〈含〉以上相關證明文件。
四、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
五、廠商信用證明:如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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