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廠商資格摘要
需有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級營造廠以上,領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工程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3段12號。
二、投標廠商資格:需有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級營造廠以上,領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
三、領取圖說: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案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四、押標金:新台幣13萬元整。
五、開工及完工期限:本工程自機關通知次日起3日內申報開工,全案於開工日期起74個日曆天內完工(含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六、截止投標日: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時以前)。
七、開標日期:105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於營繕組公開開標。
八、決標方式:在本工程本校所訂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九、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受理檢舉單位:
教育部政風處郵政信箱:台北郵政第八之四四號信箱。
電話:(02)2356-5833~5(02)2397-6940。
十、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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