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子慶 |
| 聯絡電話 | (02)23123456#62202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 |
| 傳真號碼 | (02)232247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9年7月31日止、金額為標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醫學院總務分處營繕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辦公時間內請至臺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本院總務分處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台幣500元(紙本)、或新台幣200元(電子檔)後,至總務分處營繕股不記名購領,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9/24 12:00 |
| 開標時間 | 108/09/24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比價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68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第1投標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與工地負責人及曾完成古蹟、歷史建物、紀念建物修復與再利用工程經歷資格。 第2投標廠商資格為「庭園、景觀工程、種苗業或園藝服務業等相關行業」。 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至少具備第1投標廠商資格,並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合作同意書)」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本案依文資評估結果需保留部分構件,供本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使用,另按核定之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書基地範圍共有8株受保護樹木與89棵樹木需原地保留維護及修剪,現場樹木林立,相關工程作業空間受限,工程有一定困難性,故拆除拆解工程廠商資格爰按古蹟修復與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除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另訂定工地負責人資格,及曾完成古蹟、歷史建物、紀念建物修復與再利用工程相關經驗等資格,以維相關構件拆解與後續保存之品質,相關經歷資格說明如下: (1).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曾完成古蹟、歷史建物、紀念建物修復與再利用工程(契約書封面、簽訂合約用印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另因基地範圍內樹木林立,有8株受保護樹木與89棵樹木需原地保留維護及修剪、植栽養護、簡易美化灑草籽及後續核根病自主檢查等,廠商資格需另具有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種苗業或園藝服務業等相關行業,以維樹木健康態勢。 綜上投標廠商資格說明如下: 第1投標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與工地負責人及曾完成古蹟、歷史建物、紀念建物修復與再利用工程經歷資格。 第2投標廠商資格為「庭園、景觀工程、種苗業或園藝服務業等相關行業」。 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至少具備第1投標廠商資格,並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合作同意書)」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24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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