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柏彰 |
| 聯絡電話 | (02)33669831#29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傳真號碼 | (02)336698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0/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MB114091002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為因應世界使用再生能源之環境永續潮流,本校配合雲林校區學府東路新建停車場工程,在其上設置太陽光發電設備系統,依據「電業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再生能源發電業設置電源線聯結電力網者,得透過電力網轉供電能予用戶,並依據「電業法」第七十條第二項:自用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符合下列條件者,得透過電力網轉供自用。本案經透過台電供電電網轉供發電設備產生之太陽光電電能至台北校區,期望在全球淨零排放浪潮下,將減碳挑戰化為大學競爭力,建構永續校園,負起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 本工程預計設置容量至少1,295kWp以上之太陽光電系統,以設置容量最大化推估年發電量約190萬度電,引用經濟部能源署公告112年電力排放係數0.494kgCO2e/ (kWh)推算,可減少939公噸碳排。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0/30 09:30 |
| 開標時間 | 114/10/30 10:3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9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A部分及B部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甲、 基本資格: 1.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其中之一) (1) D101011發電業 (2) 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3)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 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押標金重大關聯查詢同意書。 (6) 投標廠商切結書1。(投標廠商應附) (7) (7) 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 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9) 評選通知單。 乙、服務建議書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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