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郝 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33669803#222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 |
| 傳真號碼 | (02)236299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增購本採購標的所含之項目,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6,000,000 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1/05 15:00 |
| 開標地點 | 國立臺灣大學【敬賢樓】五樓524室-開標室(B),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民國115年02月01日至116年01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以達到契約總金額或屆契約期限116年01月31日為止,已先達到者為準。詳勞務工作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履約共12個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3】廠商聲明書: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廠商之投標封內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廠商相關→列印領標憑據,依其說明列印憑據。 【5】切結書(廠商之法律責任): 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列印招標文件之「切結書」,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併入投標文件投標,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6】標價清單: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標價清單」,依招標文件之「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及相關文件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7】企劃書一式10份: 請詳閱「評選須知」及「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及附件「服務方案工作規範」相關說明製作。 【8】出席代表授權書: 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開標或議價,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附授權書,若由被授權人員參加,於簽署相關文件時,應提交「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出席代表授權書」,依式填寫及用印。 ●注意事項: 【1】本案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徵求廠商企劃書,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會議,請詳閱本案評選須知。 【2】請廠商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標,暫不開放現場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惟廠商未到場,經本校以言詞/書面通知限期辦理,廠商仍未說明或到場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上開權利。 【4】使用單位:人事室 :聯絡人/電話:連 小姐 (02)3366-595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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