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期間3年、擴充金額NT1,17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號總務組購運股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號總務組購運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本院總務組購運股
履約期限
民國111年09月01日至民國114年08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5.投標標價清單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具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證照。
2.原廠合格受訓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本院總務組購運股領取。
通訊領取:在領標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欲領取的購案名稱、回郵信封(請書妥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並貼足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院概不負責。)以掛號、快遞等方式逕寄:台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總務組購運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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