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繳納後領取,郵購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貼足快遞郵資,並自行預估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105年11月20日前,其他詳勞務工作規範及其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本國廠商: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樣品 6.企劃書10份.
■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
1.外國廠商直接投標請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前一年度公司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2.經由國內廠商代表外國投標廠商參加投標者,應由該外國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外國廠商提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之資格文件得以該國內廠商之資格代之。該國內廠商應另提出投標廠商聲明書,敘明其非屬不得參與採購之廠商。3.前項外國廠商參與之採購,有關文件之簽署應以該外國投標廠商之名義為之;其由國內廠商簽署者,應註明係「代表」該外國投標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繳納圖說費後,再憑繳款收據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其它
詳如投標須知。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出席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非廠商負責人,另請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使用單位:計資中心資訊網路組;聯絡人/電話:李美雯小姐 (02)3366-50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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