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9.20.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淑惠 |
| 聯絡電話 | (02)2356205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
| 傳真號碼 | (02)234126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300元 |
| 付款方式 | 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19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306,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總務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本院指定日起至3年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二、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日期內或展延之證明文件)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開標採: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後,經資格及書面規格審查合格後,請投標廠商依據本案財物採購規格說明書之試用相關規定,於本院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樣品及相關設備,供申購單位測試(本案辦理招標作業期間,若本標案開標後因故廢標,投標廠商提供之樣品及相關設備經本院測試合格者,得免依前揭規定再送本院測試),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審查結果為不合格者,將於議、比價前通知)。 二、規格:詳招標文件之財物採購規格說明書。 三、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者檢附當次領標收據,得以影本代之),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無論是否屬重大改變,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紙本領標亦同。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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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