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69,313,608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工務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若為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200元(多退少補) 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 ),寄至「台北市中山南 路七號」『台大醫院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機關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7&orgId=3.9.20.1&cno=FB2205482E&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17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地下3樓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仟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其他:履約期限
拆除工程: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新建工程:開工之日起1,57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詳投標須知)
1. 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4種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2. 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等共同4種行業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
3. 單獨投標,投標廠商資格之一部份,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未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行業之資格之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所具有者代替之。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竣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承攬完成地上10層(含)以上之新建工程(以使用執照為準)之工程實績,請檢附廠商工程實績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承攬完成之新建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程完成之文件(於得標後,須繳驗正本)。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9-29T14:16:33+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69,313,608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工務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若為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200元(多退少補) 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 ),寄至「台北市中山南 路七號」『台大醫院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機關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27&orgId=3.9.20.1&cno=FB2205482E&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地下3樓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履約期限
拆除工程: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新建工程:開工之日起1,57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詳投標須知) 1. 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4種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2. 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等共同4種行業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 3. 單獨投標,投標廠商資格之一部份,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未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行業之資格之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所具有者代替之。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以竣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承攬完成地上10層(含)以上之新建工程(以使用執照為準)之工程實績,請檢附廠商工程實績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承攬完成之新建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程完成之文件(於得標後,須繳驗正本)。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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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醫護大樓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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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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