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可視廠商服務狀況與需求,於本採購契約履約期限結束前三個內,要求得標廠商依本招標案相同履約條件與價金給付標準延長履約期限1次,延長履約期限最長為二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工務室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或動力中心3樓
履約期限
自105年10月11日至108年10月1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具有電梯專業廠商登記或其它設立證明。
(1)昇降設備檢查員證照(檢附勞保卡及檢查員登錄證)。
(2)需具有昇降設備技術員乙、丙級證照(檢附勞保卡及技術員登記書) (上述證照卡等影本加蓋公司大小章裝入證件封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其他
1.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郭小姐 電話:03-5326151#6687 傳真:03-5318913(傳真後務必通知收件)規格聯絡人:規格聯絡人:工務室 林勝烽,電話: 03-5326151#6666。本案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決標當日即為簽約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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