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壹佰伍拾元整。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領有登記證書及相關公會會員證。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5.法令規定切結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工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總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壹佰伍拾元整。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本案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決標當日即為簽約日。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室張瑜珊小姐 電話:03-5326151#6685 傳真:03-5326151#6667,規格聯絡人:工務室鄭麒宏主任,電話: 03-5326151#6660,傳真:03-531891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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