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3.9.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404臺中市 北區 館前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4) 2322355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將建立斷層保存園區成為目前全台唯一具實景電磁科學的教育展示場域,其應達到之功能效益主要有三方面 : 1. 美化園區中矗立之345KV之高壓電塔,始其成為台灣第一座最美麗同時為服役中的電塔,吸引民眾關注並前來園區探索。 2. 建立園區內之低頻電力電磁波之監測系統,監測並展示全園區之低頻電力電磁波與其延伸知識。 3. 提供民眾嶄新且具知識性與趣味性的電力電磁能源展示教育,使民眾於休閒玩樂中認識電力、電磁與能源科學,產生正面情感連結與愉快回憶,以逐漸扭轉民眾對輸配電力設施的觀感,並使民眾對科學與電力知識有正面與正確的認知。 本案完成後將使該園區同時擁有國際地質景觀之斷層槽溝與唯一實景電磁科學的展示教育場域,除了拓展園區展示教育面向外,亦將電塔存在的「負面健康效應」轉換為「正面科教效果」!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6/08/16 15:00 |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5-A13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13.31 |
| 補助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補助金額 | 501,500元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南投縣-竹山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23808239 |
| 廠商名稱 | 創影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403 臺中市 西區 自立街94號 |
| 廠商電話 | (04) 22297288 |
| 決標金額 | 501,5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8/16 - 106/11/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電力電磁能源展示教育計畫」案第1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創影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428,000元 |
| 底價金額 | 501,5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01,5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8/1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8/18 |
| 契約編號 | 105-A13-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501,500元 |
|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廠商表明願以原契約價金2,500萬搭配合理之工期承攬本採購案變更後內容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13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先就廠商提出申請延長第3階段履約期限及增加全案總休館日數進行協商,同意廠商第3階段履約期限延長20日,共計為120日;全案總休館日數增加10日,共計為50日。 二、本案原契約價金為新臺幣(下同)2,500萬,本次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金額142萬8,000元,減作項目金額為50萬1,500元。 三、本案就新增項目辦理議價,廠商經第3次減價以書面表示依底價承包,主持人宣布決標,並公布底價。 四、本案新增項目議價決標金額為新臺幣50萬1,500元,故契約金額為2,500萬元。 |
| 履約期限 | 及增加全案總休館日數進行協商,同意廠商第3階段履約期限延長20日,共計為120日;全案總休館日數增加10日,共計為50日。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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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