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議會 |
|---|---|
| 機關代碼 | 3.8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藍瑜甄 |
| 聯絡電話 | (03)3322191#580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
| 傳真號碼 | (03)33234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至多5位男性員工工作服之權利,期間至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總務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21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3/21 10:0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7月5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相關性並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6、服務建議書1式8份。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文件每份新臺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9553-7:戶名桃園市議會保管金專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 2.面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 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以金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三、其他: 1.投標廠商於投標時一併提供服務建議書1式8份,並可於評審報告時攜帶相關服裝樣品備審。 2.請投標廠商於108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時00分至本會一樓開標室就本案提出簡報,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議會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2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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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議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