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9/08/30-109/09/30
團膳31395餐.金額1412775元
水果6400份.金額38400元
合計1,451,17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一街2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有餐盒食品業或午餐團膳相關營業項目
2.投保證明:提供保險期間涵蓋午餐期間之有效產品責任險保單影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交招標機關收執;其保險金額每一個人身體傷害至少應為新臺幣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至少應為新臺幣10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至少應為新臺幣1000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至少應為新臺幣5000萬元之產品責任險(投保金額未達5000萬元之得標廠商,得於簽約前補足投保金額,並提出保單證明)。乙方供應對象不止一個時,其賠償依民法規定。得標廠商需於簽約前提供保險期間涵蓋甲方辦理午餐期間(108年8月30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之有效產品責任險保單影本乙份供甲方留存備查,但若廠商未能提供民國108年8月30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完整合約,需在保險合約到期前補上有效之保險合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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