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8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本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8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5月31日至112年6月2日之期間內為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取得合格之證明文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 符合上述「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902011之旅行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以上請參閱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投標廠商需派員至現場簡報及詢答。廠商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但評審項目列有簡報評選項目者,該項目以零分計。
2. 本所簡報會場備有投影設備及電腦,投標廠商於評審會前15分鐘到場測試,並請備妥簡報所需相關電子檔案即可,檔案格式如有不相容情形,請廠商自備電腦因應。
3.本採購案評審委員評審(投標廠商現場簡報及詢答)時間:【112年3月29日下午14時00分】。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附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詳如採購契約第1條第8項)
5.本採購案業經2次流標,本第3次公告招標,本所已修正招標文件屬重大改變,應依新案重新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之規定辦理,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本採購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第1階段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並得決標予非原住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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