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條件:契約屆期時,經雙方合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將以換文方式,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項目:依原有採購項目,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80萬元整,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依114年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班數及金額開班補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於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學校、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廠商投標時應附文件:
1. 學校、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或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投標廠商聲明書、總標單及廠商報價單、電子領標憑據、授權委託書及服務建議書7份;餘詳投標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須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亦應重新領標。
**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若依前項未到場之廠商,經機關通知廠商起算2小時內未派員到場參加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者,視同放棄。
**本案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及議價,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服務建議書評選時間由招標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公開宣布或由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