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105年度臺中市潭子區交通管制設施工程第二期(開口契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參佰元整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39號(2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45,000元整(抬頭請寫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39號(1樓總收發文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7天內開工,並於105年12月31日止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之公司或行號,並請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其他請參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於領投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請親自至本所總務室領購或郵購(請加附大型回郵信封,郵資130元,郵票請放入信封內,多退少補)。
其他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3.請參閱臺中市潭子區公所投標須知及附件辦理。4.因應梅姬颱風來襲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辦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54。
潭子區公所政風室電話暨傳真電話:04-2533932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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