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人數上限為80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台幣530,000元整(含車資78,000元、住宿320,000元及餐費132,000元),擴充之各項目計算依原契約單價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會議室(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警衛室(408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二段3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登記代碼「J902011」之公司或行號。
附加說明
1. 本案公開評選時間預計112年8⽉15⽇(二 )09:00於本校第⼀會議室辦
理。112年8⽉21⽇(一)上午10:00於本校第⼀會議室辦理議價程序,上述時間或地點如有變更將另⾏通知。
2. 本案履約地點為高雄市區。
3. 本案履約⼈數為310⼈。
4. 本案採固定總價決標,惟各項目履約數量未達預算數量時,則依各項目單價予以扣除。本案住宿項目單價以人數計算,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計算,餘契約之各單項目價格,依廠商投標文件之單價計算。
5.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校公告之總預算(1,796,500元整);如低於該預算,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為決標總價。
6. 本案履約⽇期配合活動⼤會辦理,如有不可抗⼒之因素導致本案取消或變
更相關履約內容者將依契約變更⽅式辦理,雙⽅保有本案彈性調整之權利。
7. 需現場簡報詢答,廠商得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8.本次招標修正文件敘明如下:
(1) 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更正。
(2) 單價調整方式更正。
(3) 招標需求說明刪除規劃等值餐食部分。
(4) 原附之概算表調整為標價清單,除住宿費用單價固定,餘單價依廠商報價為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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