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餐盒業者及其他飲食業者或即食餐盒製造業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付款方式:每月供餐結束後,廠商檢據向機關請款。
二、契約金額:本案契約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23,265,924元整,本契約以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金額國小學生及國小導師每人每餐新台幣48元整,其中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提高學校午餐品質,補助本市立學校(不含國小附設幼兒園學生及班級導師)午餐每餐5元,班級導師餐費及相關補助款撥入後,再行依規撥款予供應廠商;行政與科任教師每人每餐48元,配合本校105學年度學生授課行事曆;國小學生每生每週6元的午餐水果費;本案依實際用餐數辦理付款相關事宜。
三、相關補助經費若未獲議會審議審過,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辦理,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四、本採購案截標時間:105年8月16日(二)上午08:00。
五、本採購案資格審查時間:105年8月16日(二)上午09:00,審查完畢後以傳真通知審查結果,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服務建議書評選。
六、本採購案服務建議書評選時間:105年8月16日(二)下午14:00,地點:本校四樓圖書室,簡報順序依廠商投標時間順序。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