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7.6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公建課林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368016#219.326 |
| 機關代碼 | 3.87.67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414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
| 聯絡人 | 公建課林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368016#219.326 |
| 傳真號碼 | (04)233640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為0理由 | 屬收入性質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31 10:30 |
| 開標地點 | 41457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7萬元整,抬頭請開立【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457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委外經營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共計三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政府核發之設立登記,營業項目為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經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車輛保管之事業)之公司或行號,且無欠稅(需檢附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之廠商,均得參加投標。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本案底價為新臺幣348萬4,800元整,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公告底價(含)以上之最高標者得標為決標原則。 三.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四.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 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低於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增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增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增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五.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限與標價無關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六.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時間。 七. 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八.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十.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十一.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十二.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十三.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傳真:04-22202876,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9樓;專線電話:04-22177360。 十四.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或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B棟10樓。 十五.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十七.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八.本案屬收入性質之採購,契約書採用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範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