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7.6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麗鈴 |
| 聯絡電話 | (04)26270151#117 |
| 機關地址 | 436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101號 |
| 傳真號碼 | (04)262705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87.10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 補助金額 | 3,339,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9/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2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6元 |
| 總計 | 15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0/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0/09 10:00 |
| 開標地點 | 436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1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36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10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資格條件: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之公司或行號。b.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設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a.技師執業執照(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b.技師公會會員證。(4.納稅證明文件5.廠商聲明書。6.同意書。7.切結書1、6.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評審時間:開標日後另定時間;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投標廠商留意投標文件,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爭議及標價標單一致性並於服務企畫書內附價格分析則不另附標單,直接將價格規劃至企畫書內,如評審為優勝廠商將於議價時再提供議價標單﹝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新臺幣10萬元。履約期限: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決標方式為:計費方法依建造費用百分比法1. 採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檢附電子領標憑據,2.餘詳投標須知之規定,如投標廠商標價高於採購、預算金額,ㄧ律為不合格標論。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十日內至本所辦理簽約事宜,3.本款項如為上級補助款需俟補助款入庫後方可請領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或報價,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新或更正事項6.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8.其他未詳盡之處依投標須知及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9. |
| 稅務宣導 | 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不聽信謠言,不打探消息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0/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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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