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24063979#502或239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纖博館-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總收發(請以限時掛號或郵政快捷寄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設立登記合格之旅行業者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請檢附:
1.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餘應檢附之文件,詳如本案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委由旅行社全程規劃(行程規劃:台江國家公園為必參訪景點(其餘由參加投標廠商提供最佳建議行程))。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預定開標當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所會議室(纖博館-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評審所提送之企劃書。
三、本案評審項目及配分詳如評審須知;評審後另行辦理議價事宜。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多2人)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餘詳如招標文件內容。
稅務宣導
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洽詢電話:04-22585000-455。
檢舉貪瀆不法信箱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4-24063979-250、傳真:04-24071438。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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