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87.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曾世聰 |
| 聯絡電話 | (04)25853219#402 |
| 機關地址 |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 |
| 傳真號碼 | (04)258540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235,443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廠商需協助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規劃華實樓校舍6間【納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109-111年)】教室之樓層電盤到教室分電盤之電力系統,評估現有設備是否符合未來冷氣用電所需,並據以設計及施工改善,廠商並需負責建置用以容納EMS電表所需之教室分電箱及其開關設備,以供冷氣接電所需。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26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5/27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校內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五段500號(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公文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本案招標文件「2.履約項目需求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執業)項目及代碼與「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施工」相關,或「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或■具室內裝修設計師、建築師,電機技師開業資格之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或顧問公司;或■其他具有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之相關行業廠商(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本案契約工期甚短,不隨契約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增減契約價金,請填具「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一份,附於投標文件中遞送。 4.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所有投標文件分別裝入外標封、證件封、及標單封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外標封應書寫廠商名稱、地址、採購案名稱及案號。 5.開標時間:民國111年5月27日上午10時00分。 6.評審及比議價會議時間:111年5月27日當天開標後接續評審、並進行比議價作業。 7.投標廠商所寄之投標文件得以臺中市政府核發之投標標封或自備封套,密封後郵寄。前次招標經流標或廢標後重新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 8.廠商經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投標者,應依「臺中市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2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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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