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雙方合意後辦理本案之後續擴充,原契約既有之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新增項目則就該項目辦理議價。(二)後續增購項目:本案採購需求說明書「伍、專案工作項目」之勞務服務(原契約採購標的)。(三)後續擴充期限:111年12月31日止。(四)後續增購預計金額:103萬910元。(五)後續擴充數量:上限為提供4位駐點支援人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南柳里柳豐路5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為國內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法人或團體,並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為國內之公司或行號,並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以及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如要洽詢有關於本案招標文件之「採購需求說明書」其內容事項,惠請電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曹琬婷 小姐 04-22289111#54918。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光復國民中小學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