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請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除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並應登載於招標公告及本須知。)
(1)增購之項目:同本採購之項目。
(2)增購之內容:同本採購之內容。
(3)增購之金額:預估新臺幣70萬元整。
(4)增購之數量:開口契約,不受預估需求數量之限制。
(5)增購之期間:107年10月31日(含)以前向得標廠商提出。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一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於107年10月31日前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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