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天花板整修設計需求:
(一)更換或修復所有損壞水銀燈。
(二)運用原有同等材料或更佳材料修復所有天花板支架。
(三)修補缺損天花板模板。
(四)修補後物件需與原有物件樣式、色彩、功能相同或更佳。
(五)新設投影機電動升降架與其線材配置(至少包含電源線、HDMI訊號線與VGA轉接頭),並需確保訊號強度良好。
(六)老舊或損壞插座與開關更換。
(七)其他工程
1.窗簾與支架修復。
2.活動中心外北側雨遮修復。
3.零星修復工程。
二、木質地板整修設計需求:
(一)修補全館木質地板隆起處。
(二)全館木質地板打蠟。
(三)經費規劃允許內,重新塗設標線。
三、清潔設計需求:
(一)清潔區域包含頂樓、各梯間、三樓、二樓、一樓、地下室、新舊廁所、館內牆壁、窗戶、窗簾、欄杆。
(二)清潔時確保不損及木質地板,例如浸水或刮傷。
(三)窗簾布清洗。
(四)廢棄物需清運,清運前需與本校確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專業營造業(E103)、土木包工業(E102)、室內裝潢業(E801010)、室內輕鋼架工程業(E801030)、室內裝修業(E801060)。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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