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2段419巷1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午餐水果加碼補助,估計金額新臺幣11萬9,200元整,以每人每週4元整,每次提供740人估算,實際後續擴充數量以機關確認為主,擴充期限至107年6月30日止。
(二)午餐團膳提供增加1個月,估計金額新臺幣51萬2,810元整,以每人每餐45元及加碼補助水果每週10元,每日供餐人數499人(水果供應人數470人),每月供餐天數22天(4週)方式估算,實際後續擴充數量以機關確認為主,擴充期限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2段419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2段419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餐館業、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即食餐食業、C199030、F501060、F501990」之公司或行號。
二、押標金單據、投標廠商聲明書、各種證件影印本(含廠商資格登記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等),詳本案投標須知規定。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廚工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
四、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保證明(六千萬元以上產品責任險保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第一次公告,截止投標日期為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0分,開標日期為106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