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22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團膳暨市府補助午餐水果採購

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9,052,8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7.5.6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韓毓志
聯絡電話 (04)22963999#733
機關代碼 3.87.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聯絡人 韓毓志
聯絡電話 (04)22963999#733
傳真號碼 (04)2297239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為水果,後續擴充之金額新台幣147,200元,擴充期間106年8月26日-107年8月2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40,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3
原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付款方式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1 10:00
開標時間 106/06/22 08: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6日至107年8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裝入資格封) 1、押標金之單據:本採購之押標金金額、減收金額及繳納方式,詳政府採購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有關押標金及其他保證金之相關規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3、各種證件影印本: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III、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4) 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請黏貼押標金影印本,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團膳暨市府補助午餐水果採購
預估數量 40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6/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6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韓毓志
聯絡電話
(04)22963999#733
機關代碼
3.87.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聯絡人
韓毓志
聯絡電話
(04)22963999#733
傳真號碼
(04)2297239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為水果,後續擴充之金額新台幣147,200元,擴充期間106年8月26日-107年8月2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4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40,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3
原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付款方式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1 10:00
開標時間
106/06/22 08: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6日至107年8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裝入資格封) 1、押標金之單據:本採購之押標金金額、減收金額及繳納方式,詳政府採購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有關押標金及其他保證金之相關規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3、各種證件影印本: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III、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4) 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請黏貼押標金影印本,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團膳暨市府補助午餐水果採購
預估數量
40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6/21 10: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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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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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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