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87.5.5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組長 |
| 聯絡電話 | (04)23726085#415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
| 傳真號碼 | (04)237215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6/27 |
| 原公告日 | 106/06/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現金給付每份新臺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7/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04 09:00 |
| 開標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書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營業項目須列有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2011)、電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20)、電器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F213010)或電器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 E601020)業者,另須具備丙級以上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考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網址:http://gcis.nat.gov.tw/cod/)。餘詳如本案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III、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4)屬人力派遣性質之採購,投標廠商應檢附人力派遣業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提出) (二)規格文件:(請招標機關載明,未載明者免附) (三)價格文件: 1、總標單及標價清單:(機關未提供標價清單者,免附標價清單) 價格均以新臺幣為準,投標廠商應按最近市場工料價格正確填寫標單(含總標單及標價清單)。 2、總標單總額之中文大寫國字及標價清單(或估價單)阿拉伯數字或國字不相符時,以總標單總額中文大寫為準。 3、標價清單(或估價單)計價項目及數量不得更改,數量為一者,單價可免填,複價仍應填寫,數量不為一者,單價及複價均應填寫,未依規填寫或蓋章者,機關得洽廠商說明,其單價調整方式由機關擇定。 4、投標廠商總標單之形式審認,總標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無效標: (1)總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致。 (2)總標單未核章(應蓋廠商及負責人大小章)。 (3)總標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 (4)標價超過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三、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應裝入外標封,外標封應書寫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名稱。 ■ 本次更正冷氣機設備採購規格與需求說明書內容,以紅字標示。本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截止日前五日公告,無延長等標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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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