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安和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營造廠、室內裝修業等相關行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現場注意事項:
(ㄧ)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投標廠商請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授權委託書之填寫須明確。(如附錄三)
(三)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委託書(或無法當場提出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比減價、領退押標金等事項。
(四)開標現場使用語言、文字等皆以中文表達,投標廠商(含外國廠商)若有需要應自聘翻譯人員會同出席翻譯。
(五)投標廠商不得於開標及後續採購作業(評選等)現場錄音錄影。
現場勘查聯繫單位:實輔處 黃組長0423589577-4302(進入校園惠請配合防疫期間配戴口罩-守衛室實名簽到) 地點: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職能大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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