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學生赴海外研習計畫」之工業類科赴德國研習團期間,擬預估台中市教育局派員隨團觀摩10人,每人上限新台幣15萬元,總計新台幣15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高工路19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文書組(402臺中市南區高工路1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得經營國外旅行業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得經營國外旅行業務)。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依各該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公會會員證)如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其他文件:
1.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
2.投標標價清單(含經費明細表)
附加說明
評選時間:預定106年3月9日下午2時整(開標後即辦理評選)。(如有變動於開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評選項目及配分(詳評選辦法)(序位法)
1.服務品質(行程規劃、交通服務品質及導遊品質,住宿安排與品質,膳食規劃與安排) 30%
2.價格(價格合理性與經費運用) 20%
3.服務內容(計畫之完整性與清晰,企劃書之內容與要求是否相符,旅遊內容詳實程度) 15%
4.規劃內容簡報5%
5.活動規劃與特色(活動規劃、安排與特色) 10%
6.專業、經驗及過去履約績效5%
7.緊急應變能力5%
8.其他優惠與服務10%
備註:本案請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領標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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