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10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1學年度開學日之前一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0月2日府授教體字第1080234064號函,於契約增訂"每週採用至少1次臺中市在地蔬果或生鮮農漁產品"。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為「即食餐食製造業」登記代碼「C199030」或與本案相關之公司或行號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如餐盒、食品業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1.簡報及書面評選日期,原則訂於開標日隔日(簡報時間會另行通知)。
2.採序位法評定序位最低之前四名廠商,需總分平均80分以上並經出席委員半數通過為最有利標廠商。
3.投標時需檢附相關資料詳閱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登記審查表
4.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校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
5.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
6.廠商未到場者或經評選為第一順位廠商經通知因故不到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
7.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9.承包廠商於履約管理.驗收期間不得與公務員有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行賄之行為。
10.其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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