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87.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彥均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69202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053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為積極推動水湳智慧城內相關各項公共建設發展,及週邊都市交通環境品質提升,擬於本案地下層再擴建公共停車位供往來民眾使用,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預計挹注工程經費概估約為新台幣4億268萬3,400元(實際服務費依議價程序結果計算),其服務費約新台幣1,123萬4,867元,後續擴充之期間為本案簽定日至本工程正式簽約發包前止,實際工期及經費預算等將依規(約)由都發局指示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7.29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
| 補助金額 | 11,234,867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8/04 |
| 原公告日 | 106/06/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10604050016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8/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17 09:30 |
| 開標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本契約起至完工驗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請參採投標須知第九條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服務費用酬金計價方式採建造百分比法固定費率6.2%,招標階段請以工程發包費用67億6,802萬7,000元設計,後續俟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相關預算審議情形辦理。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3.本標案106年4月6~17日辦理公開閱覽,廠商意見回復如附件。 4.補充契約書。 5.調整評選委員為7位。 6.本次更新內容為: (1)招標須知,詳如對照表。 (2)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為避免不當誤解造成業界與市府雙方的困擾,就各界所質疑的部分作適當調整,除保留對國內建築師發展保障,仍要求以本國建築師為主導廠商外,將修正強制限定外國建築師參與之規定改為建議,由國內建築師可單獨承攬,如本國建築師因特定資格不符,其可採取共同承攬之方式;至於原限制35%之部分,其原意係指參與比例,招標直接列為價金比例確有不符原意且造成混淆,此部分亦修正為參與比例,價金則回歸由建築師間自行處理。 7.本次更新內容為:招標須知(取消履約保證金、公告委員名單)、調整契約書附件一(補充地質調查工作說明書費用修正為另計)、聯絡人分機。 8.本次更新內容為:契約書(取消履約保證金、補充地質調查工作說明書費用修正)。 9.本次更新補充內容為:補充本案基地相關說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