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4/17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87.3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廣告物管理科 廖秦寪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64511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053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4/12 |
| 原公告日 | 106/03/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20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開標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工程驗收完成,無待解決事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 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第二類各級距費率上限所計算出金額合計之百分比決標,標價預算為100.00%。 貳、補充說明: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參與徵選之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履約執行建築、土木、景觀、環境等相關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300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5,900萬元整;前述工作實績,廠商應提出採購機關(或機構)所出具之契約資料。 4.本案於訂約機關通知後須指派專案經理2人,辦理本案契約服務項目,並負責本案之督促所屬、推動與協調整合等工作,前述專案經理1人應有5年以上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或土木工程監造經驗,於設計階段派駐甲方或甲方指定之地點;另1人應有5年以上電機工程設計監造等工作經驗。 5.本案委託技術服務案僅設計及監造,不含規劃,詳經費表。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依據臺中市政府104年11月27日府授稅消字第1040269196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肆、本次更正:原本案需申請耐震標章予以刪除,並延長等標期。 1.邀標書:第3點第10款耐震標章刪除。 2.契約:第5條第1項第1款第6期之1、第6期之2刪除耐震標章。 第2條附件1第2款第4目第13小目其他(10)刪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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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