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7-2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或111年12月 31日止 (詳如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資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為園藝服務業(A102080)、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其中1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二、履約期限: 契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或111年12月31日止。每次工作期限:廠商接獲機關訂單確認通知之次日起10日。(詳如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
三、本案屬履約地點、時間及數量不確定之開口契約,機關依實際需求分批次通知廠商施作,工作難易度不一,廠商投標前應納入考量,並衡量工作達成能力。
四、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委託書(或無法當場提出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等事項。
五、請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遵守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防疫規定。
六、本案開標地點為臺中政府財政局7-2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開標當日如因臺中市政府防疫規定,廠商無法逕行進入臺灣大道市政大樓2樓以上樓層時,請投標廠商於1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45分準時於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聯合洽公區財政局櫃台(文心樓1樓19號櫃台)集合,本局將派員接待至開標地點。
七、因應COVID-19防疫規定,開標地點如有變更,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或電洽本局承辦人員丁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7132。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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