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增購權利,經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履約期限屆滿後,依原契約所訂資安作業、系統維護更新、機房設備維運、系統網路維運、營運與其他注意事項等工作項目及原單價辦理再延長最多24個月擴充,相關契約內容及數量於後續議約時確認,每年契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00萬元整。前述增購年度預算經市議會通過之法定預算為限,若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113年3月28日至113年12月31日,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
(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訊處理服務業(I301020)」之公司或行號
(3)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其他: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1,95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更正內容如下:
1.工作計畫邀標書第9頁「虛擬主機(VM)運算資源需求」之第11組VM其外掛空間修正為1,000GB。
2.工作計畫邀標書五、(一)以及契約本文第五條第(一)款之付款期別文字誤植,「第5期款」修正為「第4期款」。
3.契約本文第十五條第(二)款罰則表之「系統可用率」為:「系統各項功能,可正常提供使用者之時間百分比,不得低於90%採每月統計,每次計罰2點」。
4.修正契約本文第十五條第(二)款罰則表之「資安指標」評斷方式:「知悉發生資安事件之通報、損害控制或復原作業時效,應於1小時內通知機關(或接獲機關通知1小時內),並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每逾1小時計1點」。
5.補勾選契約本文第十九條第(二)款第3目第(1)子目:「二位仲裁人經選定之次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推;■雙方選定之仲裁人共推(由機關於招標時勾選)第三仲裁人為主任仲裁人」。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